本篇文章1435字,读完约4分钟

我们的见习记者郭玉川

经纪人、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作为上市公司的守门人,不仅要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服务,还要对上市公司起到监管作用。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了证券服务机构守门人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对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的证券服务机构的违法处罚。

压实“看门人”法律职责 处罚之盾与举报之矛不可或缺

严厉的惩罚迫使看门人提高自律

证券服务机构有义务对上市公司的保荐人和上市后的财务报告审计进行监督,因为他们可以获取上市公司最完整的资料,了解公司最真实的经营情况,压缩自己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从而发挥尽职调查的作用。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余韶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

压实“看门人”法律职责 处罚之盾与举报之矛不可或缺

新《证券法》颁布后,对证券服务机构和直接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大幅增加。如对公司未尽职的处罚由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改为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的罚款由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改为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此外,新增条款要求证券服务机构妥善保管客户委托的文件和其他资料,任何人不得泄露、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损毁。信息和资料应当自业务委托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压实“看门人”法律职责 处罚之盾与举报之矛不可或缺

余韶表示,证券服务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职责非常微妙。他们应该在法律责任和自身利益之间寻求平衡。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和处罚,可以抑制不合理的利益结构,让证券服务机构承担与利益相当的法律责任。余韶认为,证券服务机构的权责平衡非常重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建设,遵纪守法的人可以得到更高的奖励,违法违规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从而保证把关队伍的质量。

压实“看门人”法律职责 处罚之盾与举报之矛不可或缺

新纪元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认为,证券服务机构应储备人才,提高保荐人素质,完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控制质量的控制能力。他说,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后,将迫使证券服务机构加强自律,特别是证券服务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有必要规范其内部控制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由于处罚力度加大,也促进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传统的松散管理向现代平台和协同管理的转变,引导证券服务机构加强内部控制,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

压实“看门人”法律职责 处罚之盾与举报之矛不可或缺

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刻不容缓

仅仅靠法律制度建立的挡箭牌不足以震慑证券行业的违法行为,还需要利益之矛刺穿整个利益网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在证券服务机构的违法活动中,受益者主要是上层管理人员,而大量的中低层工作人员是被动的参与者,但他们也将受到影响。

压实“看门人”法律职责 处罚之盾与举报之矛不可或缺

胡说:我希望建立举报人保护机制,对了解法律法规的人给予特别保护和奖励,鼓励他们敢于揭发问题,这将大大增加证券违法的难度。

在美国安然(Enron)和世通(WorldCom)倒闭之前,数名员工还向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举报了这两家公司的欺诈行为。当时,美国没有相关的举报人报告和保护制度。直到两家公司的倒闭浮出水面,美国才建立了举报人保护机制,以解决企业中许多潜规则带来的问题,并鼓励举报人提供企业欺诈的预警。最近,美国空中交通管制局向举报波音737最大安全人员不合格行为的举报人支付了9万美元。

压实“看门人”法律职责 处罚之盾与举报之矛不可或缺

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天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对记者表示,虽然中国的一些法律规定也鼓励内部举报违法行为,但并没有对举报人给予相应的保护和奖励。然而,一旦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被泄露,他们将面临失业甚至被举报对象的报复。

压实“看门人”法律职责 处罚之盾与举报之矛不可或缺

林认为,证券服务机构也应对举报给予相应的保护和奖励。他说:现在,公司不得不帮助一些人掩盖违法行为,希望逃避法律责任。如果我们能够对举报者和举报者给予更高的认可和奖励,那些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将会被进一步隔离和更早地暴露出来。

压实“看门人”法律职责 处罚之盾与举报之矛不可或缺

(编辑白宝玉策划董少鹏燕李良)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压实“看门人”法律职责 处罚之盾与举报之矛不可或缺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8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