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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供方结构改革,进一步淘汰落后煤电产能,促进煤电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要求加快煤电产业新旧产能转换,并限期淘汰关闭7种燃煤机组。

1、下列单位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单台5万千瓦及以下纯凝煤发电机组;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台机组≤10万千瓦的纯凝煤发电机组;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为20万千瓦及以下、设计寿命到期的纯凝煤发电机组。

2.现有300,000千瓦纯凝煤发电机组已超过设计寿命,不具备延长寿命的条件。

3.供电煤耗仍达不到《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耗限值》(gb21258-2017)和《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耗限值》(gb35574-2017)的要求。

4.不实施改造或改造后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

5.改造后用水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不实施。

6.《打赢蓝天防御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的落后燃煤小火电机组。

7.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闭的单位。

《意见》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原则上关闭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年度停堆计划应规定停堆机组清单和停堆时限。

《意见》还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淘汰和关停的落后燃煤发电机组的容量指标可以用同等数量替代,建设新的发电机组。此外,关停产能指标项目无法完全实施,缺口可由同等风电光伏产能替代。

随着我国能源转型和新的环境保护形势的要求,近年来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断推进。2018年,中国计划将煤炭产能削减约1.5亿吨;淘汰落后煤电产能400万千瓦。仅山西去年就淘汰了203.3万千瓦燃煤发电能力。

本《意见》的发布,意味着2019年煤电增容工作已经开始。随着环保形势更加严峻,上网价格更加公平,以及能源转型的浪潮,燃煤发电的产能削减将进入快车道。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燃煤发电仍是我国电力供应的基础和主力军,要坚持有序适度降容的原则,科学实施落后燃煤发电产能置换。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2019煤电去产能政策:七大类燃煤机将限期淘汰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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