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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苏兰)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口罩、消毒灭菌产品、抗病毒药物、粮油、肉类、蔬菜等日用品等防疫产品的市场价格监管,迅速查处了一批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防疫产品的市场价格秩序。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重点公开曝光各地查处的典型案件,要求广大经营者采取防范措施,严格依法经营。1月26日晚,第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被曝光:

市场监管总局曝光哄抬口罩物价案件:提价幅度40%560%

1.1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局对北京市丰台区姬敏康泰药房第55分店的行为进行了检查,该分店大幅提高了n95口罩的销售价格。经调查,双方以口罩等防疫产品需求激增为借口,将3m品牌8511cn口罩(10片一盒)的售价提高至850元,同时该口罩的网络价格为143元/盒。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哄抬价格,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局已对此进行了调查,并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市场监管总局曝光哄抬口罩物价案件:提价幅度40%560%

2.1月22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局对佛山市人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公司涉嫌哄抬价格展开调查..经调查,从1月21日下午起,双方开始将“洁智源”、“宝维康”、“麦特”等品牌口罩上调40%-560%。当事人的行为被怀疑抬高了价格。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局正在按照执法程序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和处理,并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市场监管总局曝光哄抬口罩物价案件:提价幅度40%560%

3.1月25日,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局接到群众举报,对武汉市永胜公共药房连锁中心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蒋蓝”牌一次性医用口罩价格未依法标注。当事人未明确标注价格构成违法行为。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局立即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并根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采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曝光哄抬口罩物价案件:提价幅度40%560%

4.1月22日,四川省达州市铜川区市场监督局发现,铜川区仁济药房通过微信群与其他医药公司交流防疫产品涨价信息,并向消费者宣传“口罩和药品涨价了,我们也该涨价了”和“现在疫情无处不在”。1月20日至21日,双方分别将一次性医用口罩和防雾霾口罩的价格提高了400%和67%,涨价后没有明确标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哄抬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此外,执法人员当场发现其他违法行为。铜川区市场监督局已经对此案进行了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曝光哄抬口罩物价案件:提价幅度40%560%

5.1月21日,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局发现,重庆万家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其药店发出了关于口罩涨价和可拆卸销售的通知,并提价30多张口罩。其下属巴南区于东店提价,将口罩原价16.8元/包(10包)提高到27元/包,口罩原价18.8元/包(10包)提高到30元/包。该公司及其附属药店被怀疑抬高了价格。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局已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并将在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曝光哄抬口罩物价案件:提价幅度4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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