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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测算,2018年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4147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51%,比上年增长0.05个百分点。从旅游及相关产业内部结构来看,旅游增加值为37501亿元,占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90.4%;旅游相关产业增加值3976亿元,占旅游相关产业增加值的9.6%。从旅游业来看,增加值比重最大的是旅游和购物,增加值1.3万亿元,占旅游及相关产业的31.4%;其次,旅游业增加值11173亿元,占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26.9%。
2018年全国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分类名称
附加值(1亿元)
构成(%)
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旅游业和相关产业
41478
100.0
4.51
旅游业
37501
90.4
4.08
旅行和旅行
11173
26.9
1.22
旅行住宿
3262
7.9
0.35
旅游和餐饮
5659
13.6
0.62
旅游观光
2011
4.8
0.22
旅游购物
13005
31.4
1.41
旅游和娱乐
1667
4.0
0.18
综合旅游服务
723
1.7
0.08
旅游相关产业
3976
9.6
0.43
注:如果数据项的总和不等于总额,则是由于数字舍入误差。
注:[1]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对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进行了修正,相应调整了比例。
注意:
1.指标说明
旅游者,是指因观光、休闲、娱乐、探亲访友、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短期教育(培训)、宗教信仰或者因公出差在外,旅游时间不满一年的人员。
旅游是指旅游者的活动,即他们的旅游、住宿、餐饮、观光、购物、娱乐等活动。
旅游及相关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直接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饮食、旅游、购物、娱乐等旅游服务,并为旅游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集合。
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增加值是指一个国家所有常设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新价值。居民单位是指在中国经济版图上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经济单位。生产是指在机构单位的控制和组织下,利用劳动、资本、商品和服务投入创造新的商品和服务产出的活动。
2.会计分类
2018年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分类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为基础。《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是《国家经济产业分类》(gb/t 4754-2017)的衍生分类,是对符合《国家经济产业分类》(gb/t 4754-2017)中旅游及相关产业特征的活动的重新分类。
旅游及相关行业增加值核算采用两级会计分类。一级分类根据活动特点分为九类:旅游、住宿、餐饮、观光、购物、娱乐、综合旅游服务、辅助旅游服务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务。在第一个分类的基础上,第二个分类又细分为65个国民经济产业亚类(中间类)。
3.会计方法和数据来源
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办法》计算。核算所需数据来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国民经济核算数据和旅游及相关产业消费结构调查数据。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2018年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41478亿元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5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