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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规定政府可以赔偿天使投资损失”的公告发布后,一些网民认为这将进一步刺激大众创业和创新的新局面。一些网民还担心“当世界上的‘天使项目’来上海骗钱”,如何监督这些项目的欺诈行为?

1月25日,上海市科委会同上海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制定了《上海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投资机构在种子期科技企业项目中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进行补偿。投资机构投资科技企业在开办期间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30%予以补偿。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赔偿金额不得超过300万元,单个投资机构每年获得的投资损失赔偿金额不得超过600万元。如有欺诈或赔偿,将收回资金并按规定处理。本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上海:鼓励创新的天使投资损失补偿

目前上海市实施的相关投资风险补偿政策主要依据市科委2006年发布的相关政策。

上海市科委相关部门的官员表示,新政策是为了优化和完善上海现有的风险补偿政策。目前,上海已经建立了风险补偿管理机构。计划由市科委、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组成工作组,负责风险补偿政策的管理和实施,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审查风险补偿项目的补偿金额,指导和监督风险补偿基金的运作等。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委,负责日常工作。在风险补偿监督管理方面,建议工作组委托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对风险补偿资金和日常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市科委应当依法公开风险补偿项目信息和补偿资金的编制、使用和监督情况。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上海:鼓励创新的天使投资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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