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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李嘉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7日发出通知,表示受COVID-19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缓缴期内存款时间的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提取和申请。
据报道,这项政策适用的企业是在COVID-19中受肺炎流行影响的企业,它们在经营和存放住房公积金方面有困难。受COVID-19肺炎疫情影响,单位员工申请缓缴的,视为正常缴存,计入缴存期,持续计算,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申请。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延期支付,将申请材料邮寄至下属管理部门,并到下属管理部门柜台办理。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如果在6月30日前在COVID-19受到肺炎疫情的影响,他可以通过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查,提取金额调整为由存款人实际支付的租金确定,不受存款人每月存款金额的限制。本政策适用的存款人是一线医务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和需要隔离或受疫情影响的人员。
另外,在6月30日前,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由于COVID-19中肺炎的影响而未能正常偿还贷款,则不会逾期,也不会作为逾期记录提交给信贷部,提交的贷款将进行调整。该政策是应对疫情的阶段性政策,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雷丽娜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北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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