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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张文婷)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保险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健康保险服务,并委托保险公司代为办理。这不仅促进了这类业务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潜在的风险。

银保监会:取消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投资功能 不得异化为理财

为加强对医疗委托管理的监管,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委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塑了医疗委托管理的监管框架和退货业务的来源。

据中国保监会寿险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国际上,健康保险的委托管理是多元化医疗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与标准化的保险产品不同,健康保险委托管理具有独特的制度价值。企业能做什么?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个性化医疗保障计划,委托保险公司运营,完善员工福利计划。

银保监会:取消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投资功能 不得异化为理财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26家保险公司开展了此类业务,覆盖6670万人,为1077万人提供支付服务。委托资金规模约340亿元,管理费7.2亿元,占委托资金规模的2.1%。

取消产品备案管理和投资功能

此次修订有两大重点:一是取消了产品备案管理,保险公司可以按照银监会关于健康保险委托管理的规定审慎经营,依法签订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是取消了这类业务的投资功能,不允许保险公司为委托资金提供各种形式的增值担保,避免了以“健康保障委托管理”的名义进行“委托理财”的做法。

上述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申报表》改变了委托管理业务的本质,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不承担风险责任,不属于保险业务。同时,在医疗保健的委托管理中,委托单位的性质、人员构成和保障计划差异很大,委托管理合同的内容也不同,这明显不同于保险产品条款和标准的统一特征。

银保监会:取消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投资功能 不得异化为理财

此外,鉴于收取的管理费明显低于成本的恶性竞争,本次修订要求管理费应涵盖委托管理业务的全部成本,并可根据实际管理成本浮动,但浮动方式应在委托管理合同中规定。

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此项业务为他人提供非法便利

据了解,此次修订重点从明确禁止性行为、强化保险公司主体责任、探索行业自律等方面加强对这类业务的监管。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得通过健康保险委托管理业务为他人提供非法便利;保险公司按规定开展医疗保健委托管理业务,并应保证委托行为和委托资金合法;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应经保险公司省级机构审批,并报总行备案。总行应定期对委托管理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银保监会:取消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投资功能 不得异化为理财

同时,《通知》提出保险公司需要定期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业务报告;违反本通知相关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还应当公开举报并在官方网站上披露。同时,鼓励中国保险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探索和制定自律公约,促进医疗委托管理健康发展。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银保监会:取消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投资功能 不得异化为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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