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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2月11日电(记者李)记者11日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将提高广东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基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广东将城乡低保标准的制定划分为四类区域。其中,广州和深圳的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珠海、佛山、东莞和中山为每人每月934元,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和恩平市)和肇庆(不含所辖县)为每人每月824元,汕头和韶关为城镇和农村每人每月772元

广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广东省民政厅要求各地从2020年1月1日起在2020年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地将在新标准获得批准并按当地政策执行的当月重新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登记册。其中,2020年新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目标将根据实际核定月份进行补充。各地应在收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后30日内,制定并发布本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广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据统计,截至2020年1月底,广东城乡居民140.2万人,其中城镇居民15.6万人,农村居民124.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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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广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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