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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预防和控制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住房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16日)24时复工或开工,并要求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实行封闭集中管理。

北京市建筑工地复工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通知要求所有施工单位都要严格执行“五个务必”,即必须严格执行京法正[2020]2号和京政办[2020]4号的规定;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必须实行封闭集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的防疫工作必须纳入属地各区、街道(镇)和社区的监管范围,服从属地防疫工作的统一调度和统一监督;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必须送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发热门诊治疗,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街道(乡镇)和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建筑工地复工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此外,建设单位还应根据需要加强对劳动者的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优先安排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评估的非重点地区的劳动者;不准雇佣分散的、没有健康信息的劳动者;招聘劳工时,他们应该在当地检查体温,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到达北京后,劳动者必须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接受为期14天的封闭式、有监督的医学观察;劳动者用专车或包车运送。

北京市建筑工地复工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每个项目的施工现场都要配备体温检测器和防疫防护用品,并设置专职卫生人员每天至少对施工现场人员的体温进行两次测量并做好记录;二是在施工区和生活区严格执行环境消毒制度,增加消毒和通风频率;第三是要求员工在工作时戴口罩;第四,加强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和个人防护培训,建立健康档案。

北京市建筑工地复工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北京市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按照北京市防疫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不落实、控制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此外,该市的住房和建设系统将建立一个防疫和控制的工作日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疫情,要立即处理和报告,对虚报、瞒报和迟报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北京市建筑工地复工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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