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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了解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启动了“第一监督问题清单制度”和“跟踪监督问题清单销售编号制度”,基本解决了审议意见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从2018年开始,内蒙古人大常委会每年评选几个重点督查项目,听取汇报,进行专题询问,形成问题清单,并在第二年跟踪监督问题清单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将在年度重点监管工作中附上议题清单,并出具审议意见,提交“一府一委两院”处理。当“一个政府、一个委员会、两个议院”向NPC反馈执行情况时,他们应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报告每个问题的执行情况,并说明哪些问题已经得到纠正,哪些问题仍在纠正,哪些问题很困难,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一个问题解决了,销售数字是一。如果整改不到位,监管不会停止。
2019年,内蒙古列出了前一年扶贫中发现的25个问题。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1项整改到位,13项整改已经完成,但需要长期坚持。“切实”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今年新增4个方面77个问题,监督整改力度继续加大。
同时,内蒙古制定并发布了《办法和意见》,并将《监管问题清单出售制度》写入其中,对监管问题清单的规范化和规范化提出了明确要求。到2020年,这项工作将在自治区全面推进。
人民日报(2020年1月16日,第11版)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清单销号制 监督实打实(关注地方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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