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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1月10日电(记者周立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副厅长翟显志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告人翟仙芝犯贪污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贪污、贿赂的非法所得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予以没收。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副厅长翟宪枝被判有期徒刑20年

法院经审理认定,2005年至2015年,被告翟显志利用其吉林省通化市委常委、副市长职务之便,通过企业非法占有财政资金,挪用政府账户外资金,多次挪用公款共计582万元。

2007年至2015年,被告翟显志在担任通化市副市长、市委常委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或利用职权或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境外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7万元。

截至2017年8月,被告翟仙芝及其家人的全部财产折合人民币4657万元。扣除家庭消费支出和能够说明来源的房产后,翟仙芝无法说明相当于人民币2074万元的房产的来源。

法院认为,被告人翟仙芝犯有贪污、贿赂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依法惩处,数罪并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史玉妍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副厅长翟宪枝被判有期徒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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