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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宣布,《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山西省规划的5600万亩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的使用。据报道,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的划定和立法保护在全国尚属首例。

山西省林业厅厅长任建中告诉新华社,该条例规定了山西森林生态的底线,并建立了最严格的森林保护体系。根据规定,全省将严格控制规划的5600万亩永久生态公益林的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或占用。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了与永久性生态公益林有关的七项内容,包括政府和部门的职能界定、生态公益林范围界定、具体保护措施、林权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基金机制、监督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

山西立法保护永久生态林

任建中告诉记者,总的来说,山西省仍然是一个森林少、生态脆弱的省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低下。该省森林覆盖率约为20%,与周边省份和全国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然而,森林总量的不足,极大地制约了京津冀生态屏障的建立,制约了“华北水塔”战略地位的维护,制约了山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推进。因此,立法划定和保护永久性生态公益林是必要和重要的。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山西立法保护永久生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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