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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津政务网报道,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调整限购限购政策,可以更好地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到2020年,小客车将新增3.5万个单项增量指标;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天津市居民或在天津注册的单位在本市购买新能源客车,每辆车可获得2000元汽车充电券,在本市的汽车数量不超过3万辆。

《办法》中提到增加了乘用车个体增量指数。2020年,新增3.5万辆乘用车个人增量指标分配配额,全部通过抽签方式分配,具体月度指标分配配额由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安排。

《办法》明确提升了京津冀城市的便利性。北京、河北户籍人员,持有天津市有效居住证,可以参加天津市乘用车个人增量指数招标。赢得指数后,他们必须在天津买车。

《办法》提出放宽个人和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放宽北京、河北以外的非天津户籍人员参与乘用车个人增量指标招标的条件。如果他们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持有天津市有效居住证并参加投标,天津市社会保险连续缴费年限将调整为近12个月。

天津新增3.5万个小客车个人指标,全部摇号!京冀户籍人员持有效居住证可参与

2020年12月31日前放宽大价值投资企业申请乘用车增量指标、参加抽奖或投标的条件,纳入天津市企业上一年度固定资产累计投资统计,或当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调整为5000万元以上。

《办法》提到,限制购买乘用车的措施应当完善。设定客车区域指数,居住在天津的人员在本市购买客车(不含货车)时可以直接申请客车区域指数。通过这种指示器登记的车辆不会产生更新的指示器。上述工作日(周六、周日除外,因法定节假日调整为工作日),每天7:00-9:00和16:00-19:00禁止车辆在外环路(不包括外环路)内行驶。

天津新增3.5万个小客车个人指标,全部摇号!京冀户籍人员持有效居住证可参与

《办法》明确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国家有关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税支持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积极组织天津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新能源汽车将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天津市居民或在天津注册的单位在本市购买新能源客车,每辆车获得2000元汽车收费凭证,在本市的汽车不超过3万辆。

天津新增3.5万个小客车个人指标,全部摇号!京冀户籍人员持有效居住证可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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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天津新增3.5万个小客车个人指标,全部摇号!京冀户籍人员持有效居住证可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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