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56字,读完约3分钟

新华社上海五月二日电(记者黄安琪)“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要用法律的精神去解决问题,为人民服务。”邹碧华曾说,当他得知自己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录取时,他兴奋地打电话给母亲报告好消息。母亲警告他:“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这句话成了邹碧华的人生座右铭。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邹碧华: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邹碧华,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1999年5月入党。他曾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获救后,他死于47岁。

邹碧华担任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已有四年。在此期间,他进行了一系列实际改革,审理了一些疑难案件。

2009年5月,一名5岁的白血病儿童被父母遗弃。在祖父母的带领下,孩子来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的档案室,向亲生父母提起诉讼,要求抚养,但当时长宁区法院没有类似的案件。当邹碧华得知后,他说这件事必须记录在案。最终,孩子的父亲将他名下的房产转让给孩子,作为治疗疾病的医疗费用,孩子活了下来。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邹碧华: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鉴于上访案件数量巨大,邹碧华要求加快工作步伐。他亲自领导开发了信访监控系统,将所有的信访从纸质变成了网络,信息的可视化避免了信访充满泥沼的局面。

为了成为一名更好的法官,邹碧华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律业务。除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0多篇论文外,他还编辑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分析》、《中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研究》、《法院心理学》等十多部著作。其中,《本质判断的九个步骤》在法律界引起了轰动,并连续两年成为法律出版社的畅销书。许多一线法官评论说,该书“逻辑清晰,思路严谨,审判过程中以地图为指导,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还有人开玩笑说,基本判断的九步法是“九剑独堂”。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邹碧华: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2014年7月,上海率先拉开了中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帷幕。当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邹碧华成为上海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人之一。邹碧华首创了案例权重系数理论,进一步完善了科学的评价体系。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邹碧华: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邹碧华坚持“不让年轻人和诚实的人受苦”的原则。“在实行岗位制的过程中,在避免‘一刀切’的情况下,我们不能为了省事、方便而欺负年轻法官,把‘躺在当场’的助理法官变成法官助理。我们必须有一个科学的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这个岗位。”邹碧华曾经说过。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邹碧华: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在接连不断的疲劳战斗中,邹碧华因不断的过度工作而垮了下来。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心脏病发作,他的生命被固定在47岁。

邹碧华证明,法官不可能是“官员”——他们只有通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对专业团体的尊重才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尊重,而没有严格的行政等级和权力。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邹碧华: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10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