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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及规范建议

笔者从事财务及巡察工作数十年,在具体业务中发现问题是常态,规范和整改问题是目的。《会计法》规定: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结合工作实际谈点个人见解,供读者商榷。

巡察中发现下列乱象。1、票据报销要素缺失,出现无印章、无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及内容不详。2、发放补贴奖金扩大范围,有未值班发值班费、党务工作者补贴和事业干部发年度考核优秀奖范围扩大、执行过期文件发奖金。3、工程项目不按合同支付款项、招投标超规定期限签合同。4、超标准支付专家讲课费。5、机关食堂报账,较多单位实行实报实销,凭领条、自制表、临时收据等无税务、财政监制票据报账,税收流失频繁。


针对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的建议及对策。1、加强财会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技能,认真学《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国家有关财经管理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维护国家财经管理秩序。2、发挥内部控制、内部监管、内部审计的作用,建立一整套有关财务报销具体明细的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和完善制度,上级主管财务部门要多下基层检查会计核算、管理、监督的具体业务工作,对财务支出业务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到位、票据是否真实等监督情况。3、建立负面信息曝光台,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报销的支出内容没有按要求审核把关,听之任之,导致出现财务报销违规行为发生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依法依规开展监督,严格执法。4、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5、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网络。

四川大竹巡察干部  黄小云供稿   13079078938

2024年02月26日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发现问题及规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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