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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王立斌)全国土地日已经过去30年,以耕地保护制度为主要目标,中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法律框架已经成熟。

自然资源部法律法规司司长魏丽华在接受新华社独家采访时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现行土地管理法经历了四次修改和完善。从1988年的第一次修订到2019年的四次修订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直是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的首要政治目标。

我国耕地保护法治框架走向成熟

我国人均耕地数量少、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这决定了耕地保护一直具有特殊的意义。1988年,对该法进行了修订,以启动土地资源有偿使用要素的市场化改革;1998年的修法旨在保护耕地,建立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制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省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建设用地总量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等。2019年,《土地管理法》第四次修订,基本农田升级为永久性基本农田。

我国耕地保护法治框架走向成熟

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丰富和完善了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确认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完善了农村集体产权保护制度。《民法》的实施对于履行保护土地、探矿权和采矿权、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以及防止侵犯自然资源所有权的职责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有特殊意义。

我国耕地保护法治框架走向成熟

魏丽华说,《民法典》的编纂开创了中国法典化的立法先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借鉴民法典编纂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考虑适时启动自然资源法典化的研究和准备工作。中国现有的自然资源立法主要是基于资源类型,如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水法、草原法、渔业法、海域使用法、岛屿保护法等。存在着重复、冲突、空白、脱节、滞后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难以通过“一揽子修法”来解决。林天湖景观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概念,需要统一保护和修复。在现有单一法律的基础上,有必要编制《自然资源法》,以实现自然资源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我国耕地保护法治框架走向成熟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我国耕地保护法治框架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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