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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石龙红、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正在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决定》。近日,多位内地专家接受采访时表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情况,作出了完全符合宪法、法律和合理的相关制度安排,将有效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有效巩固和扩大“一国两制”的法律、政治和社会基础。
专家指出,国家安全立法属于国家立法权,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赋予香港特别行政区部分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权,这并不改变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的属性,也不丧失其维护国家安全的应有责任和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维护香港国家安全作出了有关决定,这些决定有充分的宪法和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说,国家安全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核心利益,是“一国”生存的基础,是“一国两制”的前提。没有“一国”的安全,“两制”就谈不上。《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完成国家安全立法。然而,由于反华香港捣乱分子的阻挠和外来势力的干预,特区政府虽然作出了一些努力,但仍未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未能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法责任,使香港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短板和非常突出的风险点。在国家层面,通过立法堵塞香港国家安全的风险漏洞,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是维护“一国两制”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香港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香港法治秩序、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稳定、完善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必然要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有关决定草案,程序和内容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符合宪法、法律和合理。”韩大元指出,根据宪法,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规定,包括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全国人大也有权监督香港基本法的实施,并有责任依法尽快建立和完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所需的法律制度,堵塞国家安全法的漏洞。决定草案包括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建立执法机制,将有助于坚决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在宪法和基本法框架内探索和丰富基本法的执法机制,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深大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薛平指出,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政秩序,全面、准确地落实“一国两制”,正确地实施香港基本法,中央政府负有最大的责任。该决定草案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是应对香港日益严峻的社会形势和堵塞国家安全法漏洞所必需的。
他说,从宪制角度来看,无论香港是否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中央政府都有责任和权力维护国家安全。在香港面临维护国家安全的严峻形势,无法自行完成相关立法的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作出相关决定,是必然的选择。此举无意取代《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香港应该继续创造条件,履行自己立法的义务。
“在香港目前的形势下,我们将按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轨道推进维护国家安全体系,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把香港建设成为一个坚固的城市,这将有助于促进香港‘一国两制’事业的稳定和长远发展。”南开大学台港澳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小兵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完善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就是要依法治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有关决策部署, 这符合宪法规定和原则,符合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将有效巩固和扩大“一国两制”的法律、政治和社会基础。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乐妍指出,建立和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是针对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组织恐怖活动、外国和海外势力干涉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依法有效地预防、制止和惩治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香港的长期稳定,确保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其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专家表示,中央政府有足够的诚意和信心确保“一国两制”的原则不会改变或动摇,有足够的决心和能力确保“一国两制”的实践不会改变和扭曲。只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香港和繁荣稳定才有长久的坚实基础。我希望并相信,香港广大市民能够正确认识建立和完善香港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在国家层面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抵制香港反华乱军的不可告人的动机。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严松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内地学者谈全国人大涉港决定草案:合宪合法 理据充分 无可置疑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16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