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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11日电(记者阿尤努尔)记者3月11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为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新疆将分阶段实施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政策,并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半。

新疆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分阶段减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从2020年2月起,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保证基金收支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减免期限不得超过5个月。如果减税政策在最长的五个月内实施,预计新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将减少约36.41亿元。

新疆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实施意见,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6个月以上,减少部分可在统筹地区实施;吐鲁番市统筹基金累计余额可支付3个月,暂不减收。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继续执行缓缴政策,缓缴期不影响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缓缴期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新疆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实施意见》还要求,新疆各统筹地区要不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优化工作流程,不增加参保单位的交易负担,并明确减缴和缓缴的实施不得影响参保人员享受现行待遇。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曹志斌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新疆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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